新华网南京7月10日电 (记者 王珏玢)记者10日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已将市域户籍内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目前摸底核查及具体操作程序已全面展开。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日前的摸底调查,该市现有南京籍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72名,平均年龄已超过90岁,均已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将逐一落实民政相关待遇。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南京市2014年标准是每月2000元,以后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对住房困难的老兵,将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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